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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教政策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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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讓生活更美好】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的通知

信息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發布日期:2022-05-17

教政法廳函〔2022〕4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内各司局、各直屬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已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于2022年4月20日修訂通過,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為做好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現将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職業教育法修訂的重大意義

  職業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途徑。此次職業教育法修訂,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決策部署,系統總結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舉措和實踐成果,進一步完善了新時代職業教育法律制度體系。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堅持目标導向,着力健全完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堅持問題導向,着力創新制度機制,推動破解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堅持效果導向,着力多方位提高職業教育地位,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局面。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對于深化全面依法治教,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建設教育強國、人力資源強國和技能型社會,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職業教育前途廣闊、大有可為。各地各單位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把職業教育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過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深入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增強職業教育适應性,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人才和技能支撐。

  二、深入組織職業教育法的學習宣傳

  各地要将學習宣傳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作為近期一項重要任務列入議事日程,要作為教育系統“八五”普法規劃的重要内容,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精心部署安排,持續深入開展學習宣傳活動。

  (一)集中組織學習宣傳。2022年的職業教育活動周,要把學習宣傳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作為重點,集中組織開展形式多樣、内容豐富的學習宣傳活動。各地要将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作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職業院校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的重要内容,組織集中學習。要納入幹部培訓規劃和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采取專題講座、座談研讨等多種方式開展學習宣傳。要擴大覆蓋面,面向企業、事業單位、群團組織、行業組織等開展學習宣傳活動。

  (二)聚焦學習宣傳重點。要把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的學習宣傳,與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相結合,與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職業教育的決策部署相結合,深刻領悟修法精神,準确把握修法内容。要全面學習了解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提出的一系列制度舉措,重點領會加強黨對職業教育的全面領導這一根本要求,領會職業教育是類型教育而不是層次教育的新定位,領會就業導向、多元辦學、産教融合等新制度、新舉措及其重大意義。

  (三)突出學習宣傳實效。要通過學習宣傳,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推進教育系統各級領導幹部、廣大師生領會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從中尋找破解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中突出問題的“金鑰匙”,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識和能力。要通過學習宣傳,提高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積極性,凝聚各方支持職業教育發展的合力。要通過學習宣傳,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營造職業教育發展良好社會氛圍。

  三、紮實做好職業教育法的貫徹實施

  各地要抓住重點,紮實推動職業教育法的貫徹實施,落實法律要求,履行法定職責,深化職業教育改革,促進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一)着力加強黨對職業教育的全面領導。要按照法律規定,進一步健全黨對職業教育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着力落實公辦職業學校基層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加強民辦職業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形成落實黨的領導縱到底、橫到邊、全覆蓋的工作格局。

  (二)進一步完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各地要按照法律要求,将發展職業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實施。要落實政府統籌、分級管理、地方為主、行業指導、校企合作、社會參與的管理體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各地要依法加強對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依法調整、優化職業教育的管理職責,提高管理效能。

  (三)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要按照構建不同層次職業教育縱向貫通、不同類型職業教育橫向融通、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法律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學分、資曆以及其他學習成果的認證、積累和轉換機制,推進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要鼓勵支持普通中小學、高等學校根據實際增加職業教育相關教學内容。有條件的地方可以組織職業學校通過“請進來”“送上門”等多種方式,對普通中小學開展職業啟蒙、職業認知、職業體驗等方面的教育提供支持。

  (四)切實推動形成多元辦學格局。要按照法律規定,鼓勵發展多種層次和形式的職業教育,推進多元辦學,充分發揮企業的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支持社會力量廣泛、平等參與職業教育。要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構建更加靈活的機制,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特别是大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要加強與行業主管部門、行業組織、群團組織的協作,充分發揮其舉辦或者參與舉辦職業教育的優勢和參與制定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育标準、人才需求預測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大力提升職業教育辦學質量和适應性。要落實法律規定,适應産業布局和行業發展需要,大力發展先進制造等産業需要的新興專業,加快培養托育、護理、康養、家政等方面的技術技能人才。要完善學校設置、專業設置、教育教學等标準和招生、管理、評價制度,完善教育教學模式,完善産教融合、校企合作、學徒制培養的政策體系。要依法落實職業學校辦學自主權,鼓勵和支持職業學校依法面向市場、結合産業需求,自主設置專業選用或者編寫專業課程教材、設置學習制度、選聘專業課教師,培養适應市場需要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要推動職業學校面向社會提供高質量的職業培訓服務,學校開展校企合作、提供社會服務等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用于支付教師、企業專家、外聘人員和受教育者的勞動報酬。

  (六)強化職業教育支持和保障。要依法落實職業教育經費投入機制,使職業教育經費投入與職業教育發展需求相适應。各地要依法制定職業學校生均經費标準或者公用經費标準,職業學校舉辦者要按标準按時、足額撥付經費。要依法落實對職業教育的各種支持和優惠政策,特别是對企業等社會力量的稅費優惠政策。要加強職業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建立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健全符合職業教育特點和發展要求的職業學校教師崗位設置和職務(職稱)評聘制度,鼓勵職業學校聘請技能大師、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傳承人等高技能人才專職或兼職擔任專業課教師。要營造促進職業教育發展的社會氛圍,舉辦好職業教育活動周、技能大賽等活動,對在職業教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各地各單位要抓緊全面清理現有相關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凡與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規定不一緻的,應當統一适用法律規定,并按程序和權限啟動修訂,及時進行修改或者廢止。要按照職業教育法中的新規定、新舉措和新制度,積極結合本地職業教育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需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制定或者推動制定配套落實政策、實施細則等,加快完善職業教育配套政策制度體系,并持續抓好落實。

  各地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以及遇到的問題和有關工作建議,請及時報送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辦公廳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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