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登录

職教政策宣傳

當前位置: 首頁 -> 專題專欄 -> 職教政策宣傳 -> 正文

【技能:讓生活更美好】聚焦關鍵 把握要義 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

信息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發布日期:2022-05-19

  4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次修訂,可以用12個字來概括——恰逢其時、來之不易、影響深遠。恰逢其時,因為修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職業教育重要論述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及時将黨的主張轉化為法律規範和國家意志的重要舉措;來之不易,因為修法是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關心重視下,各方面通力協作、多年努力奮鬥的重要成果;影響深遠,因為修法對推動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對建設教育強國、人力資源強國和技能型社會具有重大意義。

  新法堅持目标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體現了理念創新、制度創新。我從以下八個方面對新法的主要内容和制度創新進行了梳理。

  根本保證:

  黨的領導、黨建引領

  隻有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才能确保中國特色職業教育沿着正确方向不斷開拓創新,才能不斷堅定中國特色職業教育發展的道路自信;隻有實現黨的全面領導,落實好“把方向、攬全局、抓思想、建隊伍、促黨建”的總要求,才能把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優勢轉化為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優勢。

  法律規定,職業教育必須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并把黨的領導轉化為具體制度。對公辦學校,規定公辦職業學校實行中國共産黨職業學校基層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職業學校基層黨組織按照黨章和有關規定,全面領導學校工作。對民辦學校,規定民辦職業學校依法健全決策機制,強化學校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保證其在學校重大事項決策、監督、執行各環節有效發揮作用。

  基本定位:

  教育類型、同等重要

  “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的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這是中國教育理念的一次重大變革,是黨和國家把握教育發展規律、職業教育辦學規律、人的全面發展規律作出的一個重大判斷,揭示了職業教育的獨特作用和本質屬性,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的堅定決心。

  把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作為兩種不同教育類型來定位,是這次修法的一個重要基礎。一是強調同等重要,規定國家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二是強調類型特點,規定職業教育是為了使受教育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或者實現職業發展所需要的職業道德、科學文化與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等而實施的教育。三是強調平等對待,多處規定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禁止設置歧視政策。

  基本目标:

  體系貫通、服務發展

  職業教育必須面向社會各個方面、面向各個群體、面向每個人,不僅要讓每個人都享有接受教育的機會,而且要讓每個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因此,要堅持學曆教育與非學曆教育并舉并重,堅持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繼續教育協調發展,共同滿足社會成員個性化、多樣化、終身化的學習需求,服務全民終身學習,建設技能型社會。

  新法着力建立健全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一是縱向貫通,形成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完整通道,規定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由專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層次的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實施;支持在普通中小學開展職業啟蒙、職業認知、職業體驗等。二是橫向融通,構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立交橋”,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學分、資曆以及其他學習成果的認證、積累和轉換機制,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規定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重,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學校和其他學校等都可以開展職業培訓。

  管理體制:

  統籌管理、分級負責

  職業教育是面向社會的跨界教育。因此,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不是教育部門一家能承擔的任務,必然涉及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勞動就業、行業企業等多個部門和社會機構,必須跳出教育看教育、跳出學校看學校、跳出部門管教育。

  新法規定職業教育實行政府統籌、分級管理、地方為主、行業指導、校企合作、社會參與,并從三方面強化統籌管理。一是國務院層面,規定國務院建立職業教育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國職業教育工作。二是部門層面,規定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職業教育工作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宏觀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範圍内,分别負責有關的職業教育工作。三是省級層面,強化省級人民政府統籌權,省級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整合、優化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職業教育工作職責,統籌區域内職業教育發展。

  舉辦機制:

  多元辦學、企業主體

  多元辦學是職業教育區别于普通教育的重要特征。政府要在保證職業教育基本公益屬性的前提下,加快由“辦”職業教育向“管”職業教育轉變,推動形成多元、開放、融合的辦學格局。

  新法明确辦學主體多元,教育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工會和中華職業教育社等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可以廣泛、平等參與職業教育。辦學形式多樣,既可以獨立舉辦,也可以聯合舉辦;既可以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也可以舉辦實習實訓基地等。新法多措并舉推進企業辦學,落實企業在職業教育中的主體地位。一是突出鮮明導向,規定發揮企業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鼓勵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二是豐富舉辦方式,規定企業可以利用資本、技術、知識、設施設備等要素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可以用于舉辦職業教育機構。三是強化辦學責任,規定企業應當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義務,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應當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四是完善支持政策,規定對企業舉辦的非營利性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可以采取政府補貼、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扶持措施,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生均經費等給予适當補助。

  實施原則:

  産教融合、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的基本辦學形式。目前,我國職業教育主要由職業學校承擔,校企合作“一頭冷、一頭熱”的現象還比較普遍。要找到校企合作的利益“共赢點”,促進校企緊密合作。

  新法着力健全推進産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保障,促進行業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專業設置、教材開發、培養方案制定、質量評價、教師培養培訓、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全過程。一是明确對深度參與産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質量、促進就業中發揮重要主體作用的企業,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對符合條件認定為産教融合型企業的,按照規定給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實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減免及其他稅費優惠。二是引導企業按照崗位總量的一定比例設立學徒崗位,同時明确企業與職業學校聯合招收學生,以工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徒培養的,有關企業可以按照規定享受補貼。三是明确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校企合作等活動取得收入的一定比例可以作為績效工資來源,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不受績效工資總量限制。四是明确企業可以與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共同舉辦職業教育機構,參與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和培訓,安排實習崗位,接納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的學生實習等。

  培養要求:

  立德樹人、德技并修

  立德樹人是各類教育的根本任務,職業教育突出培養實踐能力,但決不能忽視育人本質,不能重技輕德。要深化思政課改革創新,把德育融入課堂教學、技能培養、實習實訓等各環節,促進思政課程與課程思政有機銜接,培養學生的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

  立德樹人、德技并修是新法對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提出的目标要求。對學校,應當加強校風學風、師德師風建設,保障教育教學質量。對教師,着力加強“雙師型”教師建設,規定國家建立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建立适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崗位設置、職務評聘制度,創新方式聘請技能大師、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性傳承人等擔任專兼職教師。對學生,規定高等職業學校可以采取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學生,學生應當養成良好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和行為習慣,按要求參加實習實訓,掌握技術技能等。

  保障機制:

  優化結構、加大投入

  高質量的保障是高質量發展的前提。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測算,職業教育辦學成本應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但目前我國職業教育總體投入不僅在同級教育中占比低,且投入力度與辦學規模嚴重不匹配。一方面,辦學條件存在大面積不達标的情況,中職學校辦學條件達标的僅有四分之一,高職擴招大幅稀釋辦學資源,三分之一的學校生師比不達标,近半數的學校生均教學行政用房不達标。另一方面,職業教育經費投入不足。2020年,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53014億元,其中,中職2872億元,占高中階段教育的34.08%,隻占普通高中的一半;高職專科2758億元,占普通高等教育的19.70%,不足普通本科高校的四分之一。而2020年中職、高職在校生分别占到高中階段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39.44%與44.43%。

  針對這一問題,法律從四個方面作了規定。一是健全職業教育經費投入機制,明确國家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使職業教育經費投入與職業教育發展需求相适應,鼓勵通過多種渠道依法籌集發展職業教育的資金。二是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适應的原則,根據職業教育辦學規模、培養成本和辦學質量等落實職業教育經費;明确發揮失業保險基金作用,支持職工提升職業技能。三是明确企業應當根據國務院規定的标準,按照職工工資總額一定比例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四是明确職業學校舉辦者應當按照生均經費标準或者公用經費标準按時、足額撥付經費,不斷改善辦學條件。不得以學費、社會服務收入沖抵生均撥款。

  職業教育前途廣闊、大有可為。我們要通過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深入推進育人方式、辦學模式、管理體制、保障機制改革,增強職業教育适應性,加快構建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培養更多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國工匠,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複興的中國夢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技術技能支撐。(杜玉波,作者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高等教育學會會長。本文為作者在5月8日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舉辦的“學習貫徹新職業教育法宣講大會”上的報告,有删節)

(責任編輯:曹建)


XML 地圖